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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对于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01 18:18:02 | 来源:网友投稿

 2021 关于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3 篇

 关于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 20XX年以来控告申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控告申诉工作基本情况

 我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权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 年以来,我院共接待来信来访 284 件,息诉 284 件。截止到 2013 年,我院是长春地区唯一一家连续七年零涉检上访的基层院。20XX年被评为国家“文明接待室”、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文明接待室”,还多次获得省、市各种表彰。

 (一)多措并举,在畅通信访渠道上狠下功夫

 接访是直面群众,倾听群众表达诉求的窗口,也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道关口。我院为方便群众上访,一是在一楼设立“一站式”接访中心。在接待室配备老花镜、应急药品等,营造家一样的氛围,干警象对待亲人一样的热情接访。多年来,到我院上访群众从来没有遇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在 20XX年窗口服务测评中,我院获得 99%的满意票。二是在控申接待室设立了“点访台”,将检察长、副检察长、科长、各科室业务骨干等人的照片、姓名、职务等个人资料一一公开上墙,让来访人员根据案件性质、来访目标,自主选择检察官。3 年来,检察长共接访 23 次。三是搭建网络服务平台,设立了网上举报、申诉、投诉受理中心,开设 QQ 聊天以及视频接访等,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了

 解案件办理结果。自开通网上信访渠道以来,共通过该渠道受理信访案件 20 余件。四是检力下沉,主动约访、带案下访、结案回访。3 年来,共下访、回访 10次。五是充分利用检察服务站这个平台,每周轮流派干警到民生检察联系点接访,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3 年来,共接访 85 次,排查、消除隐患43 件。

 (二)关口前移,在规范初查工作上狠下功夫

 抓好控申部门的初查工作,是检察机关掌握办案主动权的重要环节。我院对符合初查条件的举报线索,力求迅速反应着手初查。一是在“准”的前提下,加快办案速度,避免举报线索大量积压,杜绝“压案不查”、“石沉大海”现象。二是对署名举报案件初查结束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后,及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告知其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同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避免举报人因不服查处结果而越级上访。多年来,我院署名举报答复工作做到了满意答复率 100%,确保初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在受理信访案件时,落实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科学制定防范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四是强化首办责任,坚持谁接案、谁主管,谁负责,避免互相推诿,对不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引起重复、越级信访的,严肃追究责任。有效地把涉及检察机关的信访案件解决在初发环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几年来,我院摸清了 5 起涉检上访问题发生的根源和发展趋势,有的放矢地制定相应工作预案,有效地遏止了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

 (三)加大力度,在保证案件质量上狠下功夫

 解决问题是上访人最终的目的,保证案件质量是息诉罢访的重中之重。控申案件大多比较复杂,多数案件经过几次复查,许多证据已时过境迁,事实难查,证据难取。有的案件在处理上涉及很多部门,处理难度大;有的案件虽然已做出

 纠正处理的决定,但善后工作很难落实。我院一是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精神。不管怎么复杂,都要反复调查研究,例如在办理赵振军贪污案时,办案组成员五去长春,三去辽源、集安、双阳等地取证,掌握一手材料,同时在榆树市计经局的改革企业会计账目的仓库中,利用近 7 个月的时间,从五棵树火柴厂一千多件档案中,将相关票据找出,把事情调查的水落石出。二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研究新的措施。对待上访老户的问题,采取公开答复听证会的形式,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上访人息诉罢访。几年来,我院共对吴连有等 3 起案件召开听证会,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领导靠前指挥,力争化解信访积案。涉检信访积案一直是困扰检察工作长期发展、影响执法公信力的一大症结。对于涉及问题复杂、息诉罢访难度较大的涉检信访积案,检察长和相关负责同志亲自办案、亲临一线、亲自取证,千方百计做好各项稳控工作,防止涉检信访事态问题扩大、趋向复杂,最终酿成信访积案。四是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使调解与诉讼平行开展、相互衔接,共化解矛盾纠纷21 件。

 (四)信访救助,在司法人文关怀上狠下功夫

 信访救助是解决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现实问题,是息诉罢访的重要渠道。我院在信访救助上一是制定了《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投诉处理救济工作的若干规定》,帮助有困难的当事人,保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注重对上访困难户实行人道救助。例如长期上访的张文江由于疾病缠身,生活举步维艰,基本生活和生产不能保障,我院多次派人到当地政府、市民政局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协调劳动保障资金和特困补助,帮助其渡过暂时的生活困难。又多次做张文江离婚爱人的工作,使其回到当事人身边,使这个破碎的家庭得以团圆。三年来共对 3 个缠访上访的困难户进行了救助,有效地解决了缠访闹访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控告申诉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快速发展,以及修改后的刑诉法的实施,控申工作的司法环境、形势和任务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社会的大变革使控告申诉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1、涉检信访形势依然严峻。缠访、闹访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执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问题研究思考不够,不能及时吸取经验教训。

 2、新刑诉法实施后,工作难度加大。修改后刑诉法新增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救济权利,上访量大幅上升,应对、协调、化解息诉难度加大。

 3、部分干警的专业知识和办案技能与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致使一些不必要的信访发生。

 三、控告申诉工作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探索畅通信访渠道的路径。坚持有访必接,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答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耐心向群众解释,取得群众理解和信任。不管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是否有道理,都要耐心热情接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释法说理做好稳控息诉工作。

 (二)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在举报初核案件时增强“自侦一体化”的意识,加大与反贪、渎检部门的办案联系,集中精力办好案件。加大与刑检部门的联系,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其他司法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开展联合接访,共同协商处理相关的涉法上访共性问题,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三)不断提高检察官息诉罢访能力。控申干警要不断给自己“充电”,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努力做到了解检察业务、了解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以

 适应新时期控申工作需要,要结合办案,做好群众的释疑解惑工作,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

 (四)切实强化举报宣传工作效果。举报工作是反腐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激发人民群众举报热情,有利于为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拓宽线索渠道,为此我们将适时开展活动面广、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活动,特别是在注重宣传实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举报工作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打击犯罪的作用。

 (五)坚持控申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适逢我市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院要将控申工作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按照省、市及本院活动部署,坚决查摆“四风一顽症”问题,认真到群众中开展调研,真正为百姓解决诉求,办点实事,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说我们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有了点滴成效,那都是市委和人大正确领导和监督的结果,是全体控申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这些为我们开展好控告申诉工作增加了强大的动力,我们将再接再励,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使控告申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关于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 20XX 年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王国祥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法官代表、律师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 6 月上旬深入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听取工作汇报、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查看工作台账资料等方式,对我区 20XX 年以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 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处理涉检信访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三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线索 267 件(人)次。其中,举报线索初核 35 件;移送立案 19 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3 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7 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1 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4 件;发出检察建议 8 份。连续四届(三年一届)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20XX 年在全市控申业务考评中获得第三名。

 (一)抓规范化建设,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夯实。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业用房建设标准》要求,将接待场所与办公区域分开,在办公楼前面临街一楼设置控告申诉专用接待室、心理咨询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等。二是加强设备配置。结合控告申诉工作实际配备电脑、打印机,联通内网外网,实现所有信访件和举报线索网络化管理。三是开通了全国统一举报电话。设立了民生服务热线电话,积极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网上接访,方便群众。四是创建“检务公开”宣传栏。将案件管辖、工作程序、来访须知、岗位责任、工作纪律、检察长接待日等内容公示上墙,便于群众了解控告申诉工作程序,保障控告申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控告申诉检查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一是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每年检察长接待不少于 24 次,并且在 G20 峰会、“一带一路”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安排院领导轮流参与控申部门接待来访。公开接访人、接访时间、接访地点,让群众见得上面、说得上话、交得上心。二是推行领导包案、下访巡访机制。对涉检信访实行领导包案和下访巡访,明确对进京赴省的涉检信访案件,由检察长包案办理,对其他涉检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做到包接待、包化解、包稳控,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严格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对属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受理的来信来访,尽快办理到位,对不属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受理的,尽力解释到位,及时移送认真落实办理。

 (三)狠抓工作落实,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加强宣传。三年来,

 区检察院在每年一次的“举报活动宣传周”活动中,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 120余次,发出知识小手册以及举报宣传资料 7000 余份,制作宣传标语 60 余条。同时,坚持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向来访者宣传,在办案工作中向当事人和办案单位宣传,认真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检察机关法律职能、直接侦查案件范围、标准等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控告申诉工作的知晓率。二是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争取救助金,并积极安排经费开展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为刑事被害人、特困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加强线索管理。加强案件初核力度,妥善解决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严格执行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线索的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的归口管理。安排专人及时登记审查、分流举报线索,防止线索积压,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积极开展初核工作,并实行跟踪监督、督办、催办,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区检察院积极强化控告申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控申干警新形势下的规范执法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舆情引导能力,狠抓纪律作风窗口,树立“窗口”部门的文明形象,夯实控申工作的根基,控申部门机构组织健全。为了适应新形势,配备了 2 名40 周岁以下法学本科专业毕业的干警充实到控申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进一步合理。同时,注重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控申干警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控申举报业务培训班或岗位练兵。三年以来,参训率达 100%。

 二、问题和不足

 (一)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宣传方式单一,深度、广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及其职能了解不够,社会支持和群众参与度还不高,影响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接待场所硬件建设较差。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办公场所面积太小,影响各个专业接访室的功能的发挥,与新时期控申检察工作不相适应。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作为区一级检察控申部门,由控告部门、刑事申诉部门、举报中心“三块牌子一套人马”,配备干警仅 3 名,而 3 名干警全部兼职,无一专职控申人员。同时,由于业务的多样性,控申检察干警不仅要精通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相关业务,熟悉诉讼法律、证据制度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讯问能力、侦查能力、刑事申诉案件如提请抗诉还要求控申部门干警具有公诉出庭经验。因此,现有控申干部队伍力量薄弱任务繁杂,影响了控申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部分控告申诉工作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对源头预防、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领导包案等制度的落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改进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力,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当前编制紧缺、案多人少的情况,注重将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法律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优先安排到控申工作岗位。要努力提升控申干警素质,采取以老带新、业务竞赛、送学培训等方式方法提升控申检察干警政治、业务水平。探索青年干警轮岗锻炼制度,将新招录的正式干警安排到接访大厅进行锻炼三个月,开阔工作视野、丰富工作经历。

 (三)严格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要按照“有诉必理、有案必立、有错必纠”的办案原则。加大对刑事申诉复查的工作力度,做好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发不安定因素;做好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和裁定申诉案件的办理,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要严格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工作,降低重信重访率。

 (四)健全控申检察工作机制,不断改革创新。一是要完善领导包案接访制度。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件涉检信访案件责任人。二是建立健全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联合处访机制,合力调处息诉。三是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对所办案件,从接待来访到结案每一个环节都对是否发生信访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制定方案、分类处置,积极做好预防信访和息访息诉工作。四是继续推行涉检双向承诺机制。要狠抓办案质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涉检涉法上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受理公民来信来访、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查办控告申诉案件,参与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窗口。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履行控申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服务型窗口建设成效显著。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控告申诉接待大厅作为检务公开、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窗口,全部进行标准化建设,普遍设立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心理咨询室、信访听证室、集体访接待室、律师接待室、检察宣告室等,规范控申受理和服务工作。“大控申”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市检察院制定方案,建立机制,推行两级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和预约接待、联合接访和“一案双责”机制,通过接待来访与了解线

 索相结合、排查社会问题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与负责息诉罢访相结合、化解信访积案与社会稳控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两级控申部门三年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 15 件,发检察建议 1 份;

 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诉案件 85 件,发检察建议 3 份,提出抗诉 4 件,强化了内、外监督制约;

 办理刑事赔偿 10 件,决定赔偿 5 件,赔偿金额 38 万余元,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行政赔偿监督案件 8 件,发检察建议 7 份,提起抗诉 1 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机关公正司法。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取得良好效果。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选派律师定期接访,制定《刑事申诉案件、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实施办法》,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开展以律师为主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发挥专业优势,释法劝导、建议纠错,引导控告申诉人理性看待问题,化解平息纠纷。西夏区检察院的“3+2+n”工作模式,成功化解多年信访积案。

 20XX 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4046 件(市院 1958件,基层院 2088 件),来信 883 件,来访 3163 件。在来信来访中,依法受理 1916件(市院 920 件,基层院 996 件),直接答复 2130 件。在受理案件中,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 668 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20 名、奖金5.56 万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881 件,侦查及立案监督案件 142 件,刑事申诉案件 22 件,均按规定进行分流处理;

 控申部门直接办理案件 280 件(市院 116 件,基层院 164 件)。此外,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 535 次,解答人民群众法律问题、告知案件处理情况。

 二、主要问题

 (一)内外办案联动不够。受理案件分解交办后,无论从内部控申部门分流到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办理的案件,还是从外部转交公安、法院办理的案件,跟踪监督、掌握办理结果不足,“入口”与“出口”不相一致,当事人或群众“多头跑路”仍然存在。

 (二)信息化建设和检务公开等司法便民措施还不够。控告申诉信息同相关单位之间互联互通不够,还不能够为准确、快速办理信访事项提供便捷。检务公开做为单向的宣告式公开,在公开的内容和时间等方面有一定局限性,智慧检务还需加强。网上受理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少,利用网络与群众沟通信息不够,应用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表达诉求、提高接访工作效率的作用。

 (三)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办理刑事申诉、赔偿等案件的质量还不高,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效率还较低、在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等方面能力还不足,总结典型或新型控告申诉案例不足,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使用还不够熟练,有的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性不强。

 (四)司法救助还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还停留在“申请才救助”的被动局面上。一方面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够,不能从本院发现司法救助对象;

 另一方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不知道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主动申请救助少。司法救助的触角延伸的不够,对于不属于司法救助范围或者救助金额少不能够解决困难的,帮助控告申诉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方法和手段不多。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内外联动,提高办案效果

 进一步加强控申与内部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以及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联络和配合,及时沟通案件办理情况,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和申诉案件。加强同司法机关的联系,案件移交后,做好跟踪监督和衔接配合,确保控告、申诉在司法机关之间有序流转和依法处理,及时了解办理结果,切实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答复,使案件得以解决。

 (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到同公安、法院、各级信访部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准确、快速办理信访事项提供便捷和保障。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以“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为契机,高标准建成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广泛宣传控申工作。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进网上信访,加强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切实在司法便民领域创新路、有作为。

 (三)严格办案质量,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发的涉检信访问题;

 加大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和裁定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刑事赔偿工作,切实将刑事赔偿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总结办理典型或者新型控告申诉案件的经验和启示,完善控告申诉案例指导制度,提高干警的接访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完善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说理制度,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

 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增强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说服力和公信力。准确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促进控申业务办案工作流程化、规范化。

 (四)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司法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以控申为主,侦监、公诉、民行等为一体的救助工作平台,形成各部门衔接联动,多渠道实施救助的工作合力。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定期梳理排查,将司法救助与公开审查相结合,使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都能得到救助。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将经济救助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对于未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或者实施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引导其按照相关规定,协调相关部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借助社会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两级检察院要在巩固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制度的基础上,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加强同公安机关、法院、信访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多元化、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件处理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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