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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区人事局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7 15:12:00 | 来源:网友投稿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也明确把“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列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0年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为此,我区采取民意调查、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等形式,对我区当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真正掌握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当前的现状、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尤其是区划调整后,龙子湖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区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实处、深入民心。
  (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区各级政府和各行政职能部门都比较重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部分单位建立了评议考核机制,完善了执法程序、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权力、义务,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与个人升迁、奖惩的“裙带”关系,通过对执法主体严格要求、执法依据客观公正、执法行为以人为本等方面进行整体“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职能部门职责“交叉”、职能“错位”的等问题。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良性发展环境,从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随意性,促进了廉政建设,加强了作风建设,提升了民意。
  (二)普遍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近几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在重大工作决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都首先考虑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为了增强所属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区每年都要举办各种有关行政法规知识培训、集训班,营造了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对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上岗前有培训、上岗后有考核,并将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办事工作效率的根本点,是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近几年来,龙子湖区一直把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构建和谐龙子湖区、率先崛起龙子湖区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决策性更加科学。各行政职能部门普遍建立了重要决策分析、论证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见(办法)前,通常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下级或其它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办事效率明显增强。通过信息公开,实现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缩短审批手续、时间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农村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较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思想。三是协调和化解矛盾方式越来越灵活。区划调整后,我区增加了两个乡镇,由原来的单一非农城区转变为城乡结合的新型城区,工作性质由原来的单一城市结构向城乡多元化结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用地的征迁,农村各种矛盾随之增加,各种信访、上访问题也不断增加,为此,我区各职能部门也因应形势变化,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接待方式,而是换位思考,采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监督力度明显增强。近年来,龙子湖区所属各单位针对行政审批、管理、招工、提升、评优评先都能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期限、承办机构和人员、办理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知情权,为公正的监督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还通过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向社会发出调查问卷等方式,积极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改善执法服务环境。
  二、依法行政存在问题
  当前,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法律对其刚性约束越来越严和群众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现等多重压力下,实施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办事困难重重,违法行政屡屡被告等的两难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赋予的权力已滞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突现,一方面各行政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规赋予管理、执法的手段与现阶段严格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比如对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的整治,现行法律赋予的执法和处罚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没收经营工具,作出罚款等处理,这些执法手段过于软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大难问题。又如在现行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故意伤害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围攻行政执法机关等现象越演越烈,但是,对这些现象法律又没有赋予任何“特权”,往往对这些问题只能简单处理,执法严了,怕影响安定团结,引起集体性的上访,如果执法不严,既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又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二)少数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不是很强
  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深入,依法行政不单纯要求执行人员要具备法律素质,更主要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现阶段还存在群众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还不高,遇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时,既不按相关规定和法律要求来自觉接受处理,也不听执法人员的劝说,甚至有的还扇风点火,希望群众把事情闹大,有地当面就支持违法、违纪人员,反映了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高,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于执法环境的改善。
  (三)化解矛盾的方式还相对比较简单
  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区划调整后,我区由单一的城区结构转变为城乡共同发展的多种结构城区,区域内的利益结构和分配结构出现了新的调整和变化,社会矛盾突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相应地要求对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创新。但现阶段,我区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大部分通过信访或事后调处缓解,渠道单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还未能健全多种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预防机制。
  三、依法行政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区有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一)加大普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
  一方面要从社会着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熟悉法律的内在精神,真正树立起自觉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抗法、拒法的问题发生;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环境
  凡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先应由法制机构或委托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认可的要办好,对群众反对要一律“下马”。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另一方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严格依法执法的行为,使执法人员敢于执法。为此,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对可能会引起社会矛盾的隐患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隐患。同时,还要将精通法律、政策,协调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畅通投诉、申诉渠道,防止矛盾激化,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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